来源:善园基金会 发布时间:2016-12-06 17:00
(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)
记者从浙江省民政厅了解到,省民政厅今天为5家慈善组织颁发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。这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(以下简称《慈善法》)实施以来,根据《慈善组织认定办法》认定的浙江省首批全省性慈善组织。
此次认定的5家慈善组织分别是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、浙江省妇女儿童基金会、浙江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、宁波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、浙江千训爱心慈善基金会。其中,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、浙江省妇女儿童基金会、浙江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同时获颁公开募捐资格证书。
记者注意到,新颁发的法人登记证书上,显要位置明确标注了“慈善组织”字样。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《慈善法》,对慈善组织的形式和概念进行了界定,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,已经存在的组织也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登记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。
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常务副秘书长张春燕表示,被认定为首批慈善组织,并取得公开募捐资格,既是压力更是前进的动力。基金会将按照《慈善法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,查找不足,规范发展,继续努力推进各项公益项目和慈善募捐活动。
据统计,“十二五”期间,全省各类慈善组织募集善款超过220亿元,发行福利彩票604亿元,筹集福彩公益金171亿元。目前,全省经常参加公益慈善服务的注册志愿者超过420万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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